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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炀为自己的自私感到愧疚,沈徽明则想办法来减轻他的愧疚感。
  沈徽明说:“要见家长了,这两天我是不是应该补补觉,吃点儿好的,以最好的精神面貌跟你回老家?”
  索炀笑了出来:“你一直都很好。”
  两人挂了电话,索炀收拾了一下屋子,然后去赴周末的约。
  周末一见到他,二话不说先开始检查,索炀笑:“确定了?我没少胳膊也没少腿吧?”
  “你可吓死我了!”周末看他状态不错,松了口气,“这种事儿一辈子经历一次就够刺激的了,结果让我又经历一回,要命了。”
  索炀知道他担心自己,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以示安抚。
  两人边吃边聊,周末始终细心地观察着索炀。
  索炀敏感,自然知道周末很注意他的情况,他也不多说什么,随便对方观察,只要周末能放心就好了。
  “对了,你说的大事儿,是什么啊?”周末惦记好久了,他这么八卦的人忍了这么久才问已经是极限了。
  周末的问话刚说出口,索炀的耳朵立刻就红了。
  “嗯?你耳朵红了。”周末盯着他看,“笑得有点儿娇羞哦。”
  娇羞这词儿第一次出现在索炀身上,他有些诧异地看向周末:“娇羞?”
  周末笑:“这种表情我只在新娘子脸上看到过。”
  “……别闹。”索炀说,“不过,我确实准备跟徽明结婚了。”
  周末正喝果汁,听他这么一说,果汁含在嘴里甚至忘了咽下去。
  “结婚?”周末吞咽下果汁,拿着纸巾擦嘴,“你跟沈徽明?”
  “嗯,除了他还能是谁?”
  周末挺支持他俩在一起的,当然了,人家谈恋爱,他支不支持并不重要,只不过他觉得沈徽明这人不错,不过……
  “是不是有点快啊?”当初周末跟程森在一起好几年才结婚,虽说他们这种在国外领证的同性婚姻在国内并不被认可,但婚姻就是婚姻,不管是什么形式、什么方式,都不应该太草率。
  在周末心里,索炀向来都是深思熟虑的那种,轻易不会做决定,他甚至觉得,如果这俩人有一天要结婚,可能得十年八年以后。
  周末掰着手指头数:“你们俩才认识多久?才在一起多久啊?”
  周末说:“唉,我没有说他不好的意思,只是担心你一时冲动。”
  索炀笑:“可是结婚这事儿,本来就是冲动之下做出的决定。”
  周末想了想,觉得这话倒也没错,当初他跟程森虽然恋爱了那么久,但决定结婚也是凭着一股子冲动才定下来。
  “虽然是冲动,”索炀说,“但也是必然的结果,以前我不明白,觉得结婚对于我们同性恋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但是现在突然懂了。”
  “你懂什么了?”周末好奇地问。
  “当我们对彼此的爱已经浓烈到不知道应该再如何表达的时候,就只有结婚这一条路了。”索炀说,“只是恋人的关系已经满足不了我们,我们需要成为彼此的爱人。”
  周末了然地笑了起来:“这事儿怎么被你说得这么浪漫呢?”
  “可能因为爱情本来就是浪漫的,”索炀说,“可能有人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对这种说法不能完全赞同。婚姻的意义因人而异,每个人给它的定义都不同,对于我们来说,婚姻是规则之下的求而不得,只能用迂回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想跟对方厮守到老的决心。”
  周末托着下巴看他,眼里含着笑。
  “你真的不一样了。”周末说,“以前你总是冷冰冰的,不是那种表面上的冰块儿脸,而是对生活和生活中的人永远都保持距离,我总觉得你好像除了工作之外对什么都不太有热情。”
  索炀能明白周末的意思。
  其实当年他听到别人背地里说他的那些话,冷静理智地去想想,并非没有道理。
  他是长了个还算过得去的皮囊,可是,皮囊之下的世界空泛至极,他拒绝一切热闹的进入,对一切也都没什么兴趣。
  美则美矣,毫无灵魂。
  这句话是伤他的利剑,但之所以能伤到他,还不是因为戳中了要害?
  索炀都明白。
  所以说,他很确定自己跟沈徽明的婚姻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他不会再遇见比沈徽明更值得相伴一生的人了。
  沈徽明是氧气,不遗余力地注入了他这潭死水,让水底长出了水草,出现了游鱼,也有了生机。
  他身上所有的生活气息都来自于沈徽明,他爱着对方,也欣喜于自己的爱。
  “话说回来,你们准备去哪儿办婚礼?”
  “柏林。”索炀说,“不过有很多手续要办,昨天徽明查了一下,到国外结婚也没那么简单。”
  周末点了点头:“行,如果你们打算就两个人独自享受新婚的喜悦,那我到时候就好好送上一份大礼,不过要是你们准备宴请四方的话,我必须要当伴郎。”
  两人分开的时候,周末又问了一句:“你们认真的是吧?”
  索炀坚定地点头:“嗯,很认真的。”
  周末抬手蹭了蹭鼻子:“新婚快乐。”
  两人站在路边,轻轻地拥抱了一下,索炀说:“谢谢你。”
  “谢我什么?”
  “如果不是当初你的生日宴邀请了我也邀请了他,如果我们当时没在那儿遇见,或许我现在还是那个了无生趣的人。”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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