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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敢推开房门,而是选择直接报了警。
  后来的事情不必赘述,自然是被领回了当地的派出所。
  这个城市人生地不熟的,花寻也不敢吭声,只能对方让自己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
  “我可以走了吗?”花寻签完字了之后,毫无底气的问了一句。
  “到底是命案,待会儿还有些细节要问。”
  花寻听闻之后心里咯噔一下,但表面上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这一次真是比窦娥还冤。
  花寻以前还真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也会和这种案件扯上关系。
  毕竟自己就一个根正苗红的五好青年,勤勤恳恳的工作,除了做饭不杀生。
  更别说人了。
  “您放宽心,调查清楚就没事了。方才大抵扫了一眼,人应该已经走了好几日了,查了一下他也没别的亲人,三年前在省医院里有过癌症确诊记录。”
  “麻烦你们了。”
  要是能放宽心才有鬼。
  不过花寻也并未再说什么了,只是倚在派出所大厅的沙发上,端着手中的水杯,有一搭没一搭喝着。
  真是摊上这种事儿花寻出了觉得无奈,也说不出什么。
  横竖到了这个年纪,花寻也不怕什么,只要自己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便也不怕什么。
  就是这儿的沙发实在是难受,硌得慌。
  大约又坐了几个小时,瞧着天都快亮了,花寻才的得以被放走。
  不过虽然是被放走,但也只限于在这个城市里活动。
  花寻没说什么,只是就近找了一家治安和卫生条件都不错的酒店住下。
  一切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不过花寻仔细想想……
  好像这趟穿书旅程到了后半段,说来话长大哥就不怎么说话了。
  甚至前半段也是有的时候叫他有回应,有的时候没有。
  花寻一开始还以为是对方故意耍自己。
  但要真的是性命垂危时日不多,睡眠的时间比清醒着的时候还多。
  有的时候叫不应倒也说得通了。
  花寻一时间脑子里有点儿乱。
  要是那个时候早一点……做到最后的圆满,早一点回来,是不是就能遇上了?
  而且方才也听警察先生说了,他没有别的亲人,死亡也是病痛所致,唯一留下的就只有一道遗嘱。
  先前再多的怨恨不满,这种时候花寻也骂不出口。
  毕竟人都死了。
  最后花寻还是怀着满心的疑问睡着了。
  长夜无梦。
  次日花寻是被电话叫醒的。
  大抵还是昨天的事儿,需要他走一趟。
  花寻只答应了好,便没再说什么。
  “您叫……花寻是吗?”
  “是。”
  “来的正好,明予安是你什么人?”
  听到这个陌生的名字,花寻顿了一下。
  “看了系统记录和监控,昨天您下午五点登机,八点四十五到达本市,紧接着上了出租车去了明先生的居住地。”
  花寻立即反应过来这个陌生的名字指代的应当就是说来话长大哥。
  “他是我一个朋友。”
  “只是朋友?”
  “只是朋友。”花寻总不能说:我穿到十八.禁小说里是他一手引导的,我们因此结缘。
  只能说是朋友。
  “但是对方把所有遗产留给了您。”
  花寻听闻之后一时间有点儿没反应过来。
  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了些。
  别的不说,花寻其实挺担心这些财产来路不明,背后有更大的利益,自己就是个被挡槍使的。
  “尸检结果已经出来了。五日前死亡,癌症晚期,算是自然死亡。”警官说完之后又抬头看了一眼花寻,“这是遗嘱,合法有效。不过明先生没有亲人,似乎也就你这一个朋友,后事打理的稍微体贴些罢。”
  走出警局的时候花寻才看了一眼手上单子上的数额。
  怎么说,前半生花寻为了钱财二字可谓是操碎了心。
  尤其是年少的时候,自己也是半大的孩子,书没读完还要再养活一个的时候。对金钱的概念甚至已经有点儿疯狂到扭曲了。
  要不是最赚钱的事儿全在《刑,法》上写着,那个是非观念不成熟的年纪大概真的可能做出些不可挽回的事儿。
  但是现在花寻却是高兴不起来。
  能活着还是活着好。
  说不定再熬两三年,医学技术更加成熟的时候就有救了,只要人还在,就有无限的希望。
  从市区到当地的殡仪馆还有一段儿距离。
  花寻坐在车上,又一次打开手机,开始搜索这本罪魁祸首。
  这回到是有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
  只是似乎年代久远,想买书都只能收二手的,网上流传的电子版本也只有零零散散的盗版。
  关于作者的信息更是少之又少,只知道似乎不是大陆这边的,名字起的也不是汉字。
  书中最后的结局花寻找了个相对完整的版本扫了一眼,的确是花寻死在远寒观门口,沈惊蛰发现之后……再往后大开杀戒就是因果注定的事儿了。
  说来沈惊蛰……
  虽然是书中之人,白纸黑字上印好的,但一颦一蹙却是鲜活的。
  而且这些时间里,这个人已经占据了花寻太多太多的时间和经历。
  一时间想要彻底放手,难免会有些觉得不适应。
  抱着骨灰盒从殡仪馆里出来的时候还不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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