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说。
吃过午饭,帮主人收拾完桌子后,邓布利多一家告辞回家。阿丽安娜站在两个哥哥中间,牵着他们的手。“你应该好好表现,”巴沙特埋怨道,“阿不思之前一直在加班,今天好不容易才有时间来吃饭。他是个优秀的年轻人,我本来是想介绍你们认识……交个朋友。”
他永远不会和“这个”阿不思·邓布利多做朋友——在五十三年的牢狱生涯中,他偶尔思考过,假如回到十六岁的那年夏天,他还会选择前往戈德里克山谷,认识阿不思吗?
不,绝不。盖勒特的衬衫湿透了,紧紧贴着皮肉,“我没有朋友。”
“你这傻孩子,”巴沙特叹口气,“没办法,谁让你还是个小男孩呢?你压根什么都不懂,满脑子就只有面子和尊严。听我一句话,那可没什么用。你不觉得阿不思很有魅力吗?”
“没有。”盖勒特咬着牙说,“我讨厌他。”
“看看他的红头发和蓝眼睛。讨厌他?我还没见过讨厌阿不思的人。”老妇人直摇头,那些锅子、盘子和碗清脆地碰撞,给她没完没了的唠叨添上一曲不和谐的背景音,“他是个omega!”
omega?盖勒特愣了愣,迟疑地抗拒道,“与我无关。”
“真要命,你还没分化……梅林啊,长再高的个子也没用。”巴沙特让清洗干净的盘子排着队进入碗橱,“十六岁,这年纪可太尴尬了。”
“那就是个纯血统的白痴,”阿不福思高傲地昂着下巴,“听说德姆斯特朗还教授黑魔法。”
“黑魔法?”阿丽安娜惊奇地睁大眼睛,“真的吗?阿不思,德姆斯特朗真的教授黑魔法吗?”
“有这样的传言。”邓布利多家的长子温柔地注视着他的小妹妹,“该午睡了,亲爱的。”
“好,”阿丽安娜抱起她的布娃娃,有些为难地红了脸,“我十三岁了,是不是不应该再抱着布娃娃睡觉了?只有小女孩才需要布娃娃的陪伴。”
“谁说的。”阿不福思粗声粗气地说,“那都是没有布娃娃的人造谣,他们嫉妒你有布娃娃。”
阿不思抚摸着阿丽安娜金色的长发,“你当然可以和安娜一起入睡。”女孩得到保证,放心地将娃娃抱进怀里,“不过,那个人是有些奇怪。他居然看都不看阿不思。”
“因为他脑子被伏地蝠吃了。”阿不福思说,“盯着阿不思看的蠢货够多了,不需要再多加一个外国笨蛋。”
“那也很奇怪。巴沙特让我们过去吃饭,还一个劲地介绍他家的事情。他有很多家庭教师,还继承了父母的庄园,肯定有花不完的金加隆和家养小精灵。其实他长得也不赖,个子很高。外国人很时髦,现在流行找外国人结婚。”阿丽安娜转过脸,期待地看着她的长兄,“你觉得呢?”
阿不思耸耸肩,“他不喜欢我,这再明显不过了。”
“他也许害羞了。你怎么想的?我认为他总比多吉好,”阿丽安娜实事求是地说,“多吉是个好人……可他太矮了。”
“埃菲亚斯听到要伤心的,”阿不思握住妹妹的小手,牵着她走上楼梯,“再说了,他有未婚妻。”
“毕业后人人忙着订婚。你不想结婚吗?”阿丽安娜躺在她的小床上,抱着布娃娃打个哈欠,“我想参加你的婚礼……”
阿不思只是轻柔地吻了吻她的眉心,“睡吧。”
第四章
阿不思·邓布利多坐到窗边,低矮的木桌让高瘦的年轻人不得不弯下腰。他心不在焉地敲了敲桌板,桌子猛然长高了两英寸,还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羊皮纸和书本掉了一地。
“安静。”他低声咕哝,用手指将弯曲的头发抓得更加蓬松,然后若有所思地看向斜对面的窗户。
七月正午的阳光将石板路照得闪闪发亮,戈德里克山谷陷入了寂静的沉睡之中。
“德姆斯特朗从来没人教过你吗?”巴沙特讶异地叫道,“还是说,我亲爱的孩子,你脑子混乱了?”她用围裙擦干手指,担忧地走上前来撩开盖勒特额前的金发,“你在发热,梅林,我就知道放任你到处闲逛不是个好主意。”
“我、我没事,我当然知道什么是omega了。”盖勒特艰难地吐出那个希腊字母的发音,“我只是奇怪——”
“你说阿不思?”巴沙特把一杯茶塞进他的手里,“坐下,坐下——阿不思是个omega,这事儿听起来是有些奇怪,是不是?我算看着他长起来的,他刚搬来的时候才十岁,又瘦又高,看上去就是个聪明的孩子。他那时候就会用驱逐麻瓜的咒语了,拿着他父亲的魔杖……你没见过他挥舞魔杖的样子,完美得不可思议,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小的孩子一丝不苟地念咒。你十岁时干了什么?拿石头砸卜鸟的窝,我可记得清清楚楚,别想着抵赖。”
看来“这个”盖勒特远没有那么桀骜不驯,砸卜鸟的窝,那货真价实是小孩子的玩乐。虽然那种鸟儿确实惹人厌烦,但盖勒特不记得自己幼年曾打砸过鸟窝,他从来只喜欢给家附近的麻瓜农民下咒,令他们的农田一夜之间绝收,或者出现繁复的图案,压塌大片麦子。愚蠢的麻瓜以为那是神迹,跪在田地边流泪祈祷。他以此取乐。
“我们——村里人,这里住着很多巫师,当然也有麻瓜——起初我们大家都认为阿不思会分化成alpha。后来我渐渐发现,这孩子虽然
吃过午饭,帮主人收拾完桌子后,邓布利多一家告辞回家。阿丽安娜站在两个哥哥中间,牵着他们的手。“你应该好好表现,”巴沙特埋怨道,“阿不思之前一直在加班,今天好不容易才有时间来吃饭。他是个优秀的年轻人,我本来是想介绍你们认识……交个朋友。”
他永远不会和“这个”阿不思·邓布利多做朋友——在五十三年的牢狱生涯中,他偶尔思考过,假如回到十六岁的那年夏天,他还会选择前往戈德里克山谷,认识阿不思吗?
不,绝不。盖勒特的衬衫湿透了,紧紧贴着皮肉,“我没有朋友。”
“你这傻孩子,”巴沙特叹口气,“没办法,谁让你还是个小男孩呢?你压根什么都不懂,满脑子就只有面子和尊严。听我一句话,那可没什么用。你不觉得阿不思很有魅力吗?”
“没有。”盖勒特咬着牙说,“我讨厌他。”
“看看他的红头发和蓝眼睛。讨厌他?我还没见过讨厌阿不思的人。”老妇人直摇头,那些锅子、盘子和碗清脆地碰撞,给她没完没了的唠叨添上一曲不和谐的背景音,“他是个omega!”
omega?盖勒特愣了愣,迟疑地抗拒道,“与我无关。”
“真要命,你还没分化……梅林啊,长再高的个子也没用。”巴沙特让清洗干净的盘子排着队进入碗橱,“十六岁,这年纪可太尴尬了。”
“那就是个纯血统的白痴,”阿不福思高傲地昂着下巴,“听说德姆斯特朗还教授黑魔法。”
“黑魔法?”阿丽安娜惊奇地睁大眼睛,“真的吗?阿不思,德姆斯特朗真的教授黑魔法吗?”
“有这样的传言。”邓布利多家的长子温柔地注视着他的小妹妹,“该午睡了,亲爱的。”
“好,”阿丽安娜抱起她的布娃娃,有些为难地红了脸,“我十三岁了,是不是不应该再抱着布娃娃睡觉了?只有小女孩才需要布娃娃的陪伴。”
“谁说的。”阿不福思粗声粗气地说,“那都是没有布娃娃的人造谣,他们嫉妒你有布娃娃。”
阿不思抚摸着阿丽安娜金色的长发,“你当然可以和安娜一起入睡。”女孩得到保证,放心地将娃娃抱进怀里,“不过,那个人是有些奇怪。他居然看都不看阿不思。”
“因为他脑子被伏地蝠吃了。”阿不福思说,“盯着阿不思看的蠢货够多了,不需要再多加一个外国笨蛋。”
“那也很奇怪。巴沙特让我们过去吃饭,还一个劲地介绍他家的事情。他有很多家庭教师,还继承了父母的庄园,肯定有花不完的金加隆和家养小精灵。其实他长得也不赖,个子很高。外国人很时髦,现在流行找外国人结婚。”阿丽安娜转过脸,期待地看着她的长兄,“你觉得呢?”
阿不思耸耸肩,“他不喜欢我,这再明显不过了。”
“他也许害羞了。你怎么想的?我认为他总比多吉好,”阿丽安娜实事求是地说,“多吉是个好人……可他太矮了。”
“埃菲亚斯听到要伤心的,”阿不思握住妹妹的小手,牵着她走上楼梯,“再说了,他有未婚妻。”
“毕业后人人忙着订婚。你不想结婚吗?”阿丽安娜躺在她的小床上,抱着布娃娃打个哈欠,“我想参加你的婚礼……”
阿不思只是轻柔地吻了吻她的眉心,“睡吧。”
第四章
阿不思·邓布利多坐到窗边,低矮的木桌让高瘦的年轻人不得不弯下腰。他心不在焉地敲了敲桌板,桌子猛然长高了两英寸,还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羊皮纸和书本掉了一地。
“安静。”他低声咕哝,用手指将弯曲的头发抓得更加蓬松,然后若有所思地看向斜对面的窗户。
七月正午的阳光将石板路照得闪闪发亮,戈德里克山谷陷入了寂静的沉睡之中。
“德姆斯特朗从来没人教过你吗?”巴沙特讶异地叫道,“还是说,我亲爱的孩子,你脑子混乱了?”她用围裙擦干手指,担忧地走上前来撩开盖勒特额前的金发,“你在发热,梅林,我就知道放任你到处闲逛不是个好主意。”
“我、我没事,我当然知道什么是omega了。”盖勒特艰难地吐出那个希腊字母的发音,“我只是奇怪——”
“你说阿不思?”巴沙特把一杯茶塞进他的手里,“坐下,坐下——阿不思是个omega,这事儿听起来是有些奇怪,是不是?我算看着他长起来的,他刚搬来的时候才十岁,又瘦又高,看上去就是个聪明的孩子。他那时候就会用驱逐麻瓜的咒语了,拿着他父亲的魔杖……你没见过他挥舞魔杖的样子,完美得不可思议,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小的孩子一丝不苟地念咒。你十岁时干了什么?拿石头砸卜鸟的窝,我可记得清清楚楚,别想着抵赖。”
看来“这个”盖勒特远没有那么桀骜不驯,砸卜鸟的窝,那货真价实是小孩子的玩乐。虽然那种鸟儿确实惹人厌烦,但盖勒特不记得自己幼年曾打砸过鸟窝,他从来只喜欢给家附近的麻瓜农民下咒,令他们的农田一夜之间绝收,或者出现繁复的图案,压塌大片麦子。愚蠢的麻瓜以为那是神迹,跪在田地边流泪祈祷。他以此取乐。
“我们——村里人,这里住着很多巫师,当然也有麻瓜——起初我们大家都认为阿不思会分化成alpha。后来我渐渐发现,这孩子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