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

  现在住的地方是以前洋人留下的老洋房,赵戎给买了下来,买的时候就想着陈欢应当会喜欢。房子还算大,仆人住在一层,他与阿蒙住在二层,外面还有个半大的小花园,花园里有只狗,是阿蒙从小养大的土狗阿黄。
  三层是他的工作室。他挑了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存衣裳,其他房间里放了满屋的布料,针线和装饰。
  那间房里有他自己的衣服,有他给别人做的,还有他给陈欢做的。
  他与陈欢一起时,便说好了每年陈欢生辰时要为他做一套衣裳——他那时除了会做衣裳什么都不会,这样无用,陈欢那样矜贵的人也让他亲到了。
  陈欢撑着头问他:你亲不亲,不亲我就回去了。那时候他望着陈欢一张脸,几乎快失了神。
  就在车的后座,他压着陈欢亲,将陈欢的嘴给亲得有些肿了,陈汉便笑着捶他的肩,说奶妈必定会发现,让他给想个理由搪塞过去。他那时说的什么?好像是说的:你就说你刚刚吃了辣的吃食好了。
  有了第一次,便有了后来的好多次。
  今年是陈欢走的第七年,陈欢终于回来了。赵戎想做一件喜袍,亲自在喜袍上绣上所有好看的花纹图样,缝上最贵的宝石珍珠。可是除了材料,他什么也没做好。
  他总在想,都过了七年了,欢欢应该长高了些。
  喜袍这样重要的衣裳,若是不知道主人的身高尺寸,他怎么能做出让人满意的喜袍?
  太小了不行,太大了也不行,若是穿着不合身,欢欢会笑着骂他,然后又去了那个不知道说着什么鸟语的国家,连信也不回一封,绝情得有些过分。
  赵戎太过紧张,仿佛喜袍出了半点差错,他与陈欢的联系便会彻底断了一般,选好的布料便一直放在了案台上。
  “咱们可是拜过天地的……”
  赵戎右手轻轻抚在那块布料上,嘴里不知在和谁说话,看上去有些神神叨叨的,右手拇指戒上的墨绿宝石微微闪着光。
  他有时候总觉得自己做了个梦,不然自己怎么会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小子变成月岭城最大的服装厂老板?运气好?又怎么会和陈欢七年没能见面?他们从前明明那么好?
  他总疑心自己年少时拿这份感情去哪个诡异的地方换了东西,可他确实不记得有过这样的事。
  狗叫声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过了一会儿,赵戎听见阿黄在门外扑哧扑哧地扒门。
  阿蒙敲了敲房间的门,软软糯糯地说:“哥哥,司机在楼下等你啦,你快点换好衣服了下去吧。”
  “嗯,”赵戎的双眸仍是呆呆盯着某处,目光涣散,口中闷闷答道:“你去和阿黄继续玩,我……我马上就下去。”
  “嗯!”
  阿蒙欢快传完话,又耷拉着拖鞋跑下了楼,赵戎这时才有些后悔,他刚才与阿蒙说话时情绪不高,阿蒙当然是能感受得到的,可是赵戎从来不想要阿蒙觉得他很累,不然阿蒙在他面前总是有些缩手缩脚,他担心两人会不如从前亲密。
  月岭城的上流社会如今流行穿洋服,他没见过几个人还在穿长袍。长袍是他入门时第一个学的东西,他当时跟的师傅已经在饥荒中饿死了。
  赵戎换了身铁灰色法兰绒西装,对着镜子在鼻梁上架了副金丝眼镜,瞬间就变成了月岭城人人都知道的那位赵先生。
  可是赵先生心中已是对自己全无自信了,关于陈欢,他内心敏感,丝毫算不得大度。
  陈欢回来后没有第一时间来找他已是深重打击,对他避而不见又是雪上加霜,但他还得死皮赖脸地去徐仲林家中见陈欢一面——毕竟能见一面也是好的。
  陈欢很厉害,会画油画,还会插花……尽是些他不会的稀奇玩意儿,毕竟他从前没有闲钱学这些。
  赵戎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这张脸,难道自己变丑了些?确实不如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那般有活力,眼神里都是疲惫,眼尾处有几条纹理,眼下一圈淡淡的青色,大约是前几年累出来的。
  还有他的一双手,经年累月的做活磨出了茧子,抚在人脸上时大约粗糙得很,与缠绵浪漫毫无瓜葛。
  这是他从前经历的记录。
  在车上时,赵戎也仍在想着自己这七年究竟在做些什么,是否真的有价值,想来应该是有价值的,至少阿蒙不再跟着他风餐露宿,他想,如果陈欢不愿理他了,他便在阿蒙成年时将手底资产悉数转给阿蒙,让她一生无虞,自己便可以找个寺庙安生度过余生。
  可是亲眼见到陈欢时,脑内的热血便开始往上涌,赵戎又回到了年少时第一次见到陈欢时的心情——去他娘的寺庙,他想要和陈欢一起入睡,一起醒来,最后再一起死去,埋入同一块墓地。
  “赵先生?”
  管家见他愣了半天,叫了他一声,伸手要接过他西装外面披的大衣,赵戎回过神,将大衣解开递给了他。
  随着赵戎进场,室内都变得安静了些,只能听见赵戎的皮鞋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地板,清脆又清晰。
  赵戎想,所有人都知道他来了,欢欢现在又在想些什么呢?
  室内的水晶吊灯发出暧昧的橘黄色暖光,壁炉里燃烧着火红的炭。孩子们在壁炉不远处坐了一圈,入迷地听着陈欢弹奏钢琴。
  赵戎不懂钢琴,但是他听得出这音调已经有些乱了,大概是从自己从门口向钢琴处越走越近时开始乱的。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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